
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
伊通司法局立足职能、积极作为,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社矫与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档,安置帮教对象不失控。
一、组织司法所对在册的218名社区矫正对象签订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擅自进京及不私自外出承诺书,对社区矫正对象落实包保责任人,严格外出审批手续,严控社区矫正对象出省,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进京。

二、全面排查近3年社区矫正对象解除人员,将相关信息全部转入至安置帮教,与安置帮教工作无缝衔接,从3月18日起,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解除宣告在县社区矫正中心宣告室进行,为防止人员聚集,宣告形式为一对一形式,在对社区矫正对象宣告解除后,发放解除证明书后并要求矫正对象签订关于疫情防控告知书,告知社区矫正对象解除矫正后在疫情期间不允许进京。


三、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接,由司法所对社区矫正解除人员落实包保人,建立安置帮教档案,掌握社区矫正解除对象去向,保证安置帮教对象不失控。


(伊通司法局 王卉)

编辑: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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