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5日晚,我县举办2023年元宵节焰火活动, 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届时将对无人机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实行管控、禁飞。
管控时间:2023年2月5日18时到19时。
管控范围:伊通河东岸(库伦大桥北侧、人民大桥南侧)元宵节焰火燃放相关活动区域 。
管控内容:禁止升放无人机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经批准用于媒体拍摄以及警务、应急救援、引航等作业的飞行活动不受限制。
处罚:上述时间段,如有发现违规升空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可以拨打110报警。针对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二0二三年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