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境外返回人员集中隔离期间
收取食宿费的通知
按照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第7号)精神,境外返伊人员集中隔离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伊通实际,从2020年3月21日0时起入住集中隔离区人员,每人每天按照100元标准收取食宿费(其中住宿费70元、餐费30元)。对拒不缴纳食宿费用的人员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0日

编辑:王远
审核:裴裴
监制:葛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