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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1-31 10:42:11 来源:fish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伊通满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倡议全县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踊跃奉献爱心,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募捐方式公告如下:
一、接收物资捐赠
(一)防护类用品
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B、C类,含护目镜、面罩、靴套)、医用帽子、全面型呼吸防护器、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
(二)消毒类用品
含氯消毒粉剂、速干手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等)、84消毒液等。
(三)诊断类用品。
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等。
捐物说明:
(1)各类捐赠物资均要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2)为方便接收捐赠物资,请先行与联系人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进行捐赠。
二、接收社会募捐
(一)银行捐款。
户 名:伊通满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账 号:0730402011015200009389
开户银行:伊通农联社营业部
(二)物资邮寄地址。
单位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地 址:伊通镇总工会三楼红十字会办公室
邮 编:130700
收 件 人:孙鹏龙
联系方式:15774409996
捐款说明:
(1)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款100元以上需要发票的单位或个人,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姓名或单位以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保存好转账记录,节假日后到红十字会办公室领取财政统一发票;
(2)捐款意向(备注新冠肺炎捐款)。
联系电话:孙鹏龙 15774409996
田 野 13843480087
感谢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将接收的物资和捐款用于疫情的防控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使用,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伊通满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8日
来源:伊通发布
编辑:王远
审核:裴裴
监制:葛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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